教研室在二级学院系(部)的领导下工作,开展所属专业(课程)范围内的教学、教学改革与建设、科学研究等工作,并接受教务处、科研处、督导室等行政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。
(一)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,根据学院及院系(部)教学工作计划,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并实施,总结;教师教学档案、教研档案及教学文件的整理归档。
(二)专业建设。提出专业及专业方向设置、调整意见;在院系领导下进行专业建设,课程建设;研究教育教学方法,进行课程改革;参与校内外实训基地、实验室建设。
(三)课程教学组织和管理。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标准、授课计划、教案、实训方案等教学文件的编写;备课、授课、批改作业、辅导答疑、带领实习实训、指导毕业设计(论文)等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;课程考核标准、试题库建设。
(四)师资队伍建设。提出师资引进需求计划,提出师资培训培养提升意见;对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考查;有计划地培养教学骨干和学科带头人;确定老教师对新教师的传、帮、带;课程教师的聘任。
(五)教学质量过程控制。落实教学过程检查,做好各教学环节的检查(包括授课计划、备课、教案、课堂教学、作业批改和辅导答疑等);积极开展互相听课和教学观摩活动,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,加强教师之间的学习和交流,总结和推广先进教学经验,研讨提高教学质量的办法和措施,积极推动教学改革。
(六)完成院系(部)安排的其他工作。